一、招标条件
南京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科创中心项目(A、B两个地块)项目,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相关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方案设计
2、工程地点:基地位于行知路以南、浦云路以东、象贤路以西、绿水湾路以北区域;园达路以北为A地块,以南为B地块。
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科创中心项目(A、B两个地块)新建项目,包括:农业科技研发区、农业检测试验区、展示服务中心、农业景观休闲区四大片区的配套设施、室内精装修、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等。总建筑面积约865000平方米;其中A地块515000平方米,B地块350000平方米。
5、设计合同估算价:2300万元
6、方案设计范围包括:农业科技研发区、农业检测试验区、展示服务中心、农业景观休闲区四大片区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景观概念设计方案以及后续的建筑设计方案报审工作(境外企业要求方案达到报审深度,可由后续施工图设计单位配合报审工作),需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7、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②境外的企业(或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独资企业)应当具有所在国或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登记或推荐的会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2、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境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②境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所在国或地区行业协会认定的执业注册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8年06月05日至2018年06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总部基地18幢2单元6楼(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13851776058,购买标书前,请电话联系确认。
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1、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②境外的企业(或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独资企业)应当具有所在国或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登记或推荐的会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3)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境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②境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所在国或地区行业协会认定的执业注册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4)境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至少连续6个月(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如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
境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本公司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
(5)企业业绩:企业自2013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总建筑面积40万㎡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类型(不含住宅小区、厂房)项目方案设计业绩。 (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原件能证明上述时间及面积规模要求。如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9)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料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六、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规划局网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
九、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总部基地18幢2单元6楼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13851776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