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泉街道食堂厨师招聘简章
日期: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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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浦口区汤泉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厨师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有厨师资格证书、健康证书,有获奖证书者优先;
2. 男性,本地户口,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本人无犯罪记录,在校、在职期间无处分记录。
二、招聘程序
1. 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 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其他证件(厨师证)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1张前往汤泉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汤泉街道办事处102室。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24:00截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2. 公开选拔
采取公开试菜的方式,确定录用人选。
3. 政治审查
确定录用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确定录用后,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年薪不低于6万元,含五险。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汤泉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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