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办打通渣土项目招投标“区级渠道”
日期:2018-06-28 16:0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区一体化建设,根据《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市政府301号令)关于“渣土运输量超过二万立方米的,应当以招投标方式确定运输企业”的意见,区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积极与市中心对接,第一时间申请开通“e路阳光”渣土项目的相关权限,为进一步服务我区渣土运输类项目进场交易、规范、程序,提供了平台支撑,打通了渠道。(区政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