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廉洁奉公、团结协作、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3、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管理岗
招聘人数:1人
工作内容:
1.负责公司养护设施电气部分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2.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期户外工作。
3.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公示期:即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12:00。
(二)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中午12:00。
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前往报名地点,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址: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四楼组织人事科。(南京市浦口区文德东路12号)
咨询电话:58886979
联系人:杨建勇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等进行审查。候选人须本人参加审查,并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下午3:00。
2、资格审查地点: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四楼组织人事科。(南京市浦口区文德东路12号)
3、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
4、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材料代为妥善处置,谨慎保密,恕不退还。
(四)面试
1、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者本人并在城管局办公大楼大厅内公示。
(五)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安排参加体检。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3、面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人员有违规情形或者主动放弃的,按照名次先后顺延录用。
(六)考察(政审)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辞退的;
18、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19、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七)录用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并通过体检无异常者,决定正式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对体检合格、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与南京浦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聘期内参加“五险一金”的缴纳,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