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一行来我区指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日期:2018-06-15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4日下午,市房产局联合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质监局相关业务负责人,来浦口区指导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区房产局、区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工局、相关街道、社区代表参加此次指导培训会。

  会上,市房产局专家从三个方面给予政策解读:一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属于对建筑物的附属设施的改建,并非重建或是新建;二是在增设电梯过程中,需经单元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增梯工作;三是所需费用由本单元业主协商解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近期,区房产局接到多个咨询电话,市民反映增梯需求迫切。目前,已有增设电梯项目正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计划年内完工。(区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