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能介绍
  •   区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协会、知识产权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统筹协调推进科学创新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职责。

      一、主要职责

      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科技发展、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措施,推进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创新型城区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科技投融资体系、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协助区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全区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资金、科学事业费及各类科技资金;负责全区科技统计监测工作。

      (三)统筹规划产学研结合工作,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科技合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联系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制订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指导重点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平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工程技术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帮助指导全区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六)指导全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拟订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发展。

      (八)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审核本区国家秘密技术出口。

      (九)协助区委组织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全区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科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科技人才管理工作。

      (十)组织制定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一)负责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研究制定全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科技兴贸及技术引进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各镇街和区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推动地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二)普及科学知识,传授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和反对邪教活动;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指导科普设施建设、科普队伍建设。

      (三)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组织科技工作者参政议政;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协助市科协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区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及科技经济协作。

      (六)负责对区级科技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镇街、企事业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协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编制专项科技规划与计划;负责协调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中的政策落实和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拟定建设科技投融资体系、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全区科技经费的预、决算,并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科技经费财务管理的制度;牵头组织地区间科技协作交流工作;指导协调科技兴区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政务信息、督查督办、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科技宣传、文书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和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和机关实物资产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58882214

      (二)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知识产权科)

      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建议和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编制及组织实施区级工业科技研发和产业化规划;负责国家、省、市各级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火炬计划、重大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等认定的组织申报工作;组织实施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计划;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运用与产业化;组织实施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大示范工程;帮助指导全区企业科技创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全区专利产业化基地认定申报、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工程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指导镇街特色产业科技支撑平台建设;负责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核准认定工作;归口管理全区专利无形资产评估、专利申请资助工作;归口管理民营科技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资格审查、认定工作;管理全区专利信息网络;负责全区专利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管理全区软科学研究工作;协助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58112182(高新科)、58887339(知识产权科)

      (三)城乡科技发展科

      拟订并实施全区农村科技进步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统筹城乡科技发展,指导农业和涉农工业科技进步工作;编制及组织实施区级农业及社会事业科技研发和产业化计划;负责全区科教兴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农村重大科技项目及星火计划项目;负责农村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科技试验示范工作;指导农业科技载体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帮促工作;负责区、镇街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认定、考核、管理;负责全区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的认定、评比工作;负责对镇街科技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业务指导、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社会发展科技试点、示范工作。

      联系电话:58112180

      (四)产学研合作科

      拟订促进全区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载体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产学研合作展览、洽谈等国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科技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拟订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保密、推广、国家秘密技术出口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科技奖励工作;研究拟定发展技术市场的措施,负责技术贸易资格认定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科技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负责区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组建、管理工作;指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相关政策措施;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国际科技合作和对外交流计划。

      联系电话:58888841

      (五)科学技术普及部

      制定全区科协系统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科学技术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科普网络建设,对镇街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日常联络;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工作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和反对邪教活动;负责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联系电话:58888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