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分工
  • 马卫东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全面工作,侧重干部、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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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 江浦街道珠江路10号
    • 联系电话:(025)58886458
    • 联系时间:周一到周五
    • 9:00-18:00
  • 马卫东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全面工作,侧重干部、人事、财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张文军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人事、劳资、督查、宣传、统战、双拥计生、群团组织、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应用、依法行政、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大联勤、“12345”热线服务、网络问政、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宣科、政策法规科、工会、妇联和团委。
      


  • 梁海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财务工作、内部审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交易监管、房产测绘、公建配套管理、房屋租赁等工作;分管财审科、房改与保障房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住房保障办公室、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新浦房产测绘队。 

  • 周强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因选派至区“四个一线”培养锻炼,暂不参与局分工。

  • 许杨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和危房治理、房产监察、白蚁防治、老旧小区整治、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物业与房屋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房产监察大队、白蚁防治所。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5〕80号)和《中共浦口区委浦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口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浦委发〔2016〕3号),设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统筹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统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职责,划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2、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和移交的监管... [查看详情]